其实,我也记不住这么多事,但是我有个日记本,准确的说应该是记账本,它记载的是每天的收入和支出,我却把把它记的太详细了。看到密密麻麻的字迹,有些事也不经意浮在脑海。
他是我上班认识的第一个人,应该说交往的第一个人。时过境迁,大家早就没了联系,不知道他会不会有时想起我。
那是14年冬天,我高中毕业,经表姐介绍来到江苏,穿着二手市场淘来的黑皮裙在钻石KTV当服务生,他们称我们为“公主”。
我和表姐合住一间,另外一间是同事住,我们每天最开心的事,就是下班吃着客人剩的果盘,有时同事还会偷着带点酒回来。
真验了一句话,以前天天想唱歌,现在天天唱歌。一开始很新鲜,还有点兴奋,不过几天后我就感觉太累了,干不完的活,扣不完的钱,领导责难,客人骚扰。